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全省统一考试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作为戏剧与影视学类一级学科的支撑专业之一,该统考主要测试考生学习播音与主持专业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素质和能力,选拔具有学习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基本条件和潜能的普通高校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合格新生。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自我介绍(20分)
1.考试目的
按照广播、电视以及新媒体等电子传媒受众的基本审美标准,通过自我介绍的个性化展示,综合考查考生的外形条件、气质修养、上镜效果、肢体副语言运用情况。
2.考试形式及要求
自我介绍内容不限,但不能透露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的学校,不能借助道具。口齿清晰,语音标准,有交流感,限时半分钟。
(二)作品朗读(60分)
1.考试目的
通过朗读指定文学作品,考查考生音质、音色、认读感受、汉语普通话水平及语言表达等能力。评判考生是否具备学习本专业的基本条件。
2.考试形式及要求
现场抽取并朗读指定文学作品一篇,要求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声音圆润、声情并茂,有感染力。限时1分钟。
(三)即兴说话(80分)
1.考试目的
通过命题即兴说话,考查考生的发散性思维水平、汉语普通话综合水平、对事物的感受能力、交流语境中语言表达的能力及话题驾驭能力。
2.考试形式及要求
根据现场抽取的2个命题自选1个即兴说话,要求思维活跃、主题明确、内容新颖、具有个性,语音准确清晰,表达自然流畅,限时1分钟。
(四)新闻播报(60分)
1.考试目的
通过考生对新闻类稿件的播报,考查考生对新闻语体理解表达能力。
2.考试形式及要求
现场抽取并播读指定新闻类稿件一篇,要求语音清晰标准、语句流畅,内容清楚,重点突出,限时1分钟。
(五)新闻评述(80分)
1.考试目的
通过新闻评述,考查考生的新闻敏感、快速思维、语言组织、话语生成及心理控制等能力。
2.考试形式及要求
依据新闻播报所抽取的新闻类稿件,进行现场评述,要求准确理解新闻稿件的内容,做到评有观点,述有道理,语音标准,表达自然流畅,限时1分半钟。
四、考试评分标准
(一)自我介绍(20分)
主要从外形条件、语音基础、上镜效果、仪表仪态、言行举止等方面衡量。要求服饰搭配得当,仪态端庄、优雅大方,举止得体、充满自信,具有亲和力;肢体副语言运用恰当。
评分等级:
(二)作品朗读(60分)
考查考生是否具备学习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基本语音条件及语言表达基础。要求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声音圆润、声情并茂,有感染力。
评分等级:
(三)即兴说话(80分)
考查考生的发散性思维、汉语普通话综合运用、交流语样态、话题表达及话题驾驭等能力。要求思维活跃、主题明确、内容新颖、具有个性,语音准确清晰,表达自然流畅。旨在评判其是否具有学习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现场即兴语言表达能力及相应的综合潜质。
评分等级:
(四)新闻播报(60分)
考查考生播报新闻的语言表达能力。要求口齿清晰、语音标准、语句流畅,内容清楚,重点突出。
评分等级:
(五)新闻评述(80分)
考查考生即兴思辨及语言组织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和临场心理素质。要求准确理解新闻稿件的内容,做到评有观点,述有道理,语音标准,表达自然流畅。
评分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