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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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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探索和完善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的创新人才选拔模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9〕6号),2019年我校继续在江苏省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综合评价录取计划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数不超过290人,待上级部门确定我校2019年总体招生计划后,将在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及计划)。


  二、报名条件


  对于符合江苏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品德优秀、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有远大理想及高度社会责任感,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在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4月20日期间获得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报考:


  (一)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任一学科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


  (二)获得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0日-20日。考生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注册并登录后按系统内提示信息填写相关内容进行网上报名。


  (二)提交材料


  请按以下要求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应材料:


  (1)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报名条件”中按照要求添加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若符合多项报名条件的,各项获奖证书均需提供。


  (2)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其他支撑材料”中按照要求添加能证明自己特长或潜质的材料。


  (3)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身份证”中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


  (4)志愿填报完成后,下载系统生成的申请表,自行打印并由学校签字盖章,在系统中上传经学校签字盖章后的所有申请表扫描件或照片,完成报名。


  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材料真实、准确、清晰可读,无需邮寄申请材料,相关获奖证书不得事后补报。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综合评价试点测试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申请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选拔程序


  (一)面试资格确定


  (1)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合格名单于5月10日前在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http://zb.ujs.edu.cn)进行公示,不另行通知。


  (2)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须于5月20日前在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参加考试并进行缴费(60元/人)。逾期未确认与缴费者将视为放弃参加考试。


  (3)5月25日-6月14日,确认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由中学在照片处加盖印章。


  (二)面试


  面试时间安排在6月16日,具体安排见网站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学校不进行文化课考试,将根据考生报名材料,结合学校办学特色,主要考查学生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力。


  (三)确定入选考生


  (1)对于面试合格的考生,将根据考核成绩分文、理科确定入选考生名单,总数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300%以内。考核成绩包括面试成绩和学科竞赛等加分(加分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中学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为准。


  (2)入选考生分为A类和B类。A类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线下10(含)分,B类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


  根据考核成绩,学校择优确定A类考生。对于拟确定为A类的考生,须获得化学、信息学、生物学其中任一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或数学、物理其中任一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


  (四)入选考生公示


  入选考生名单经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后,我校和考生所在中学分别在各自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考生正式取得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资格。


  (五)志愿填报


  取得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资格且文化成绩符合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达到BB(含)以上、必测科目均合格的考生,须于填报高考志愿规定的时间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在综合评价录取高校志愿中填报我校。


  五、录取政策


  对于进档且高考成绩符合要求的入选考生,以加权分为录取依据,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对于同分考生按照外语、数学、语文顺序排序。


  加权分=(高考成绩+选测科目等级加分)×60%+考核成绩×40%


  选测科目等级加分标准:物理(或历史)A+加5分,物理(或历史)A加3分,物理(或历史)B+加1分。


  六、有关说明


  (一)学校实施拔尖本科生培养计划与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经选拔与考核后,理科考生可加入“金山英才班”或相应专业的“卓越班”。


  (二)所有大一新生在第一学年末均有申请转专业机会,具体见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江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七、日程安排


日期工作安排
4月20日前网上报名
5月10日前合格名单公示
5月20日前确认考试与缴费

5月25日-6月14日

打印准考证
6月16日面试
6月22日前入选考生公示
填报高考志愿规定的时间填报志愿


  八、保障机制


  在学校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录取工作。


  (一)综合评价录取工作操作过程公开、透明,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二)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监督组,负责监督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


  (三)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综合评价招生相关工作;校内各单位、教职工不得组织或参与综合评价考前辅导和应试培训。


  (四)对在综合评价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测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2013


  招办网址:http://zb.ujs.edu.cn


  招办电话:0511-88780048、88787565


  招办传真:0511-88791785


  监督电话:0511-88780012


  十、若国家或江苏省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十一、本简章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加分标准


加分项目加分值
数学、物理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35分
数学、物理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化学、信息学、生物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30分
数学、物理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化学、信息学、生物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25分
数学、物理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三等奖,化学、信息学、生物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15分
化学、信息学、生物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三等奖10分
获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荣誉称号10分
对中学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项进行加分每个A加1分


  说明:同学科获奖按最高加分值计,不同学科可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