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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2019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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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深圳大学2019年将开展外语类专业保送生招生工作。具有保送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学生,由所在中学推荐参加我校组织的保送生入学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和所在省(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审核者,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进入我校学习。


深圳大学2019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条件 

  

申请我校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1.获得各外国语中学保送生推荐资格,且须在教育部集中公示的保送生资格名单范围内。

  

2.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人数 


招生专业语种招生计划
英语英语0-40人
日语英语0-16人
法语英语、法语0-16人
德语英语、德语0-12人
西班牙语英语、西班牙语0-16人

 

备注:


1.以上计划为暂定人数,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16所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保送生可报考上表列出的专业。这16所外国语中学是指:天津外国语学校、石家庄外国语学校、太原外国语学校、长春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含浦东、浦西校区)、南京外国语学校、杭州外国语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南昌外国语学校、济南外国语学校、郑州外国语学校、武汉外国语学校、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深圳外国语学校、重庆外国语学校、成都外国语学校,以下简称“16所外国语中学”。

  

3.学费(不含书费)按学分制收费,由课程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组成,每学期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修读的课程总学分计算。各专业每学年平均收费情况详见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住宿费为800-1500元/学年(以深圳市物价部门批准数为准)。

  

三、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7日至2019年2月20日。

  

1.填写信息:申请人须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外语类保送生报名系统(https://zs.szu.edu.cn/register/)注册、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并打印《深圳大学2019年外语类保送生申请表》,并交所在中学填写推荐意见与确认盖章。

  

备注:考生可根据自身日程安排,在两场考试中选择其中一场参加考试。考生仅能参加一场考试。 

  

2.上传材料:以下材料分别扫描成PDF格式电子版文件上传至我校本科招生网外语类保送生报名系统 :

  

(1)《深圳大学2019年外语类保送生申请表》;

  

(2)中学教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高中阶段学习成绩证明(加盖中学公章);

  

(3)申请人获得保送资格的证明及相关材料(加盖中学公章);

  

(4)申请人综合素质档案(加盖中学公章);

  

(5)申请人其他材料(如获奖证书复印件、推荐信等)。

  

参加第一场考试的考生须于2019年1月7日下午17:00前上传申请材料,参加第二场考试的考生须于2019年2月20日下午17:00前上传申请材料。

  

备注:学生在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不予受理。 

  

四、选拔程序 

  

1.初审:根据考生报名材料,由我校外语类专业招生专家委员会进行初审,通过者获得考试资格。参加第一场考试的初审结果将于1   月10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请于1月15日前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参加第二场考试的初审结果将于2月24日前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请于2月27日前打印准考证。

  

2.测试:

  

时间和内容:第一场:2019年1月19日   09:00-17:00

  

第二场:2019年3月2日  09:00-17:00

  

测试方式:面试

  

测试内容:


招生专业测试内容
英语英语
日语英语
法语英语或法语
德语英语或德语
西班牙语英语或西班牙语

  

测试地点:深圳大学后海校区文科楼(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详见准考证)

  

3.录取原则:根据面试成绩,依据考生志愿,结合考生综合素质和提交材料择优拟录取。

  

备注:外语面试科目结束时间视考试人数而定,考生当天上午9:00前进入文科楼指定候考区域,候考期间不得携带任何通讯设备,考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点,不得与其他候考考生交流。如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达到考点,上午不能进入考场,须在下午1:30-2:00间进入,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4.录取办法:

  

(1)考核结束后,我校将根据考核成绩及考生申报专业志愿的情况,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和提交材料,确定考核合格名单和拟录取专业,并于1月和3月分别在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2)我校将公示无异议名单报考生生源地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方取得我校保送生资格。

  

(3)对取得我校保送生资格者,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五、新生奖励计划 

  

1.国际交流资助:经申请并入选我校国际交流项目者,可获最高3万人民币的资助;

  

2.根据考生意愿可直接就读外国语学院相应特色实验班,如高级口译实验班、英语戏剧班、日英双语特色班、英德双语特色班、英西双语特色班;

  

3.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有修读其他专业双学位资格的机会;

  

4.由教授、副教授或博士等专业教师担任学业导师;

  

5.申请助学计划:在校期间,如有家庭经济困难,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本人提出申请相关助学项目:(1)额度1-5万元的助学金;(2)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六、有关规定 

  

1.外语类专业保送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可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跨学院、专业进行辅修或修读双学位。

  

2.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2019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3.请务必留意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有关招考信息,并根据要求做好有关工作,我校不单独寄发有关招考的任何通知;凡因未能如期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或个人有关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七、招生工作的咨询和监督 

  

学校纪监部门对保送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标准严格、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办法公开透明、结果公示。深圳大学保送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相关投诉需要实名制,并通过电子邮件以书面或者附件形式详述投诉的目的和证据等。

  

招生咨询部门:深圳大学外国语学院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深圳大学文科行政楼二层

  

邮政编码:518060

  

咨询电话:0755-26732702(周一到五8:30-11:30、 14:30-17:00)

  

电子邮箱:wgyjws@szu.edu.cn

    

招生咨询部门: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深大师范学院办公区A座4楼

  

咨询电话: 0755-26536235(周一到五8:30-11:30、14:30-17:00)

  

电子邮箱: zsb@szu.edu.cn

  

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szu.edu.cn/index/

  

深圳大学纪委办公室邮箱: jiwei@szu.edu.cn

  

八、附则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办公室。

  


深圳大学 

  

2018年12月